关于LED照明产品实施CQC标志认证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1-01-12 13:36 浏览量:278
关于LED照明产品实施CQC标志认证的
通 知
各有关生产企业:
为推动我国LED照明节能产业的健康发展,促进节能减排,提高LED照明产品的质量水平,真正体现其高效、节能的特点,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英文缩写CQC)已于近期对LED道路/隧道照明产品、LED筒灯和反射型自镇流LED灯3类产品开展节能认证(“节”字标认证),对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开展CQC标志认证。开展的认证类别为:
一、LED照明产品认证类别:
- LED筒灯节能认证;
-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;
-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;
- LED道路/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。
二、LED照明产品节能认证类别
- LED道路/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;
- LED筒灯节能认证;
- 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。
即日起,我公司将开展上述产品的认证咨询与代理服务,需求认证企业可以与我公司产品认证部或市场管理部联络:
产品认证部:
联系人:肖晶 联系电话:0574-27876088
E-mail:cindy@jinzheng.org QQ联系:64950743
宁波市金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11年1月12日